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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画作品未经授权被刊载3年 漫画家索赔15万
[影视与动画学院-四川动漫研究中心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4年08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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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息来源】中国法治在线

    2012年8月9日,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漫画家作品被侵权案件。案件起诉方是著名漫画家阿姿猫(姓名高媛),被起诉方是深圳海天出版社及花季雨季杂志社。

    阿姿猫起诉称,2011年,她发现《漫画先锋》杂志自2009年第09期至2011年第01期,以“四拼一”的形式连载刊登了她的漫画作品《网游战记》第一至四册,时间跨度竟然长达3年,而她自己却毫不知情。

    据阿姿猫向记者介绍,《网游战记》的创作灵感来源于她业余时间玩的多款网游,《网游战记》正是自己踏上职业漫画人之路的第一部长篇漫画作品。她为这部作品投入了大量心力和热情,为其之后的《梅吉的时装店》及《我的课桌金巴拉》等多部作品奠定了基础。

    《网游战记》在未经阿姿猫自己授权情况下,被擅自刊登在《漫画先锋》杂志上,阿姿猫吃惊之余,遂与《漫画先锋》杂志沟通联系,对方虽然承认已经侵权,但拒绝进行道歉和赔偿。在与对方协商未果后,阿姿猫将杂志主办方及出版方告上法院,索赔各项损失15万元。

   8月9日上午,阿姿猫亲自上庭。被告方表示并没有侵权故意。案件将做进一步庭审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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